今日,小編從新聞媒體獲得了一個對域名行業來說重大的利好消息!
就在昨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第九批指導性案例,其中一個指導性案例就此前一直存在爭議的網絡域名算不算個人有效財產問題做出了認定,并宣布:域名屬于個人有效財產!用法律的形式倡導了,域名是有價值的,它是公民不可侵犯的財產!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以指導性案例的方式明確加大對侵害互聯網企業利益犯罪的打擊力度,能夠促使檢察機關更好地為“互聯網+”經濟保駕護航。
最高檢發布的第九批指導性案件中,通過“張四毛盜竊案”,厘清此前一直存在爭議的“網絡域名算不算個人有效財產”問題。在該案例中,被告人張四毛盜竊被害人陳某擁有的域名后,出售牟利12 .5萬元。
此案被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張四毛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介紹,該案的指導意義在于,明確了網絡域名具備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屬性,盜竊網絡域名可以認定為盜竊行為。
這也就意味著,盜竊網絡域名被認定為犯罪。未來域名投資人的權益將明確得到法律保護!
網絡財產是不是個人有效財產?如何認定為財產怎樣計算價值?此前在學界和業界都存在一定爭議。
如今,域名終于在法律上,明確了財產地位!域名投資人的權益得到進一步地保護,域名的價值得到法律認可。這一切,無異于在給域名這項投資正名,也預示著域名投資的未來無限光明!